2022-11-28 15:58:02
陕西西安,一女子花13000元买了一部折叠屏手机,拿回家发现,手机里竟然有一张50天前的照片,新手机还没使用,哪来的照片呢?女子找到店家要说法。
杨女士在专柜花13000余元买了一部新手机,是折叠屏的,之后店员帮她进行了激活,于是杨女士办理完手续就带着手机回家了。
回家之后,杨女士爱不释手,翻看了手机功能和用法,还自己拍了一些照片,从手机外观到手感和使用便捷上,杨女士都很满意。第二天,当杨女士再次拿出手机,想看下自己头一天晚上拍摄的照片的时候,竟然发现了一张不是自己拍摄的照片,仔细查看发现,这张照片标示的时间,竟然是五十多天之前的。而是自己昨天才购买的。杨女士回想当时的情形,店员是从库房拿出的全新手机,当着她的面操作激活的,怎么会有其他照片。如果照片是五十天之前的,那是不是说明在自己购买之前,这部手机已经被激活使用过,那么自己花了新品的钱购买了一只旧手机吗?
这个想法让杨女士无法接受。于是她到店要说法,店家称手机售出后,问题都有售后处理。于是杨女士又联系了售后,售后却让她找商家。两方都在推卸责任,你推我,我推你,就是不给解决,推来推去,是不是就把时间耽误了。7天内可以退货的规定,就没法执行了。店家想得挺美。买过手机的人都知道。全新手机还没有被激活,因此并不能使用,而杨女士买到的手机竟然出现了很多天之前的照片,显然手机是被使用过的,既然被使用过,就并非全新,明知不是新手机却卖给顾客,涉嫌欺诈销售。手机很多操作都会留下痕迹,想要证明手机并非第一次激活非常简单,店家即使不承认也无法抵赖。
按照杨女士的价格,这部手机也算是高端价格,是否也应该有较好的服务,但是怎么店家和商家就会踢来踢去呢?但是踢皮球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在杨女士寻找售后和店家的过程中,还发现了手机的另一个问题,在她看视频时竟然出现了花屏,这似乎不是个小问题了,之前发现有照片,如今发现了更大的问题,显示花屏,这是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的,店家和售后一直不给解决。杨女士只好投诉。
新手机还没使用出现问题,而且还不是第一个,不管是店家还是售后,应当尽快给杨女士合理答复,比如是否更换新货,是否折价,或者退货,这都是一个解决问题的态度,但是杨女士并未得到答复。本来很容易解决的问题,就是不解决,拖来拖去就变成了难题。显然并不是杨女士的难题,而是店家的难题。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地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虚假宣传误导和欺骗消费者进行购买的,退一指无条件退款,赔三是指应当赔偿消费者3倍的损失。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地为500元。本次事件中,店家明知手机存在缺陷,却并未如实告知,仍然向杨女士提供了该手机,并且按照全新手机的价格出售,以次充好,明显存在欺诈消费。试想,如果杨女士知道该手机已经早被激活,并且手机还会花屏,她会选择这只手机吗?显然答案是否定的。如果不是店员虚假宣传欺诈性引导,她也不会买到一个不满意的手机。杨女士可以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店家就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手机价款的三倍赔偿,那么杨女士不赔反赚,所以如今担心的是店家,店家不想让自己损失太大的话,还是拿出解决问题的态度,尽快给杨女士解决问题才是最佳选择。此事件有一个需要注意的地方,如果杨女士在非正规渠道购买了该手机,在主张退一赔三时恐怕不会得到支持,因此在主张权利时这一点也需要引起注意。当然,能够通过协商完美解决此事,对双方都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