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地理标志协定正式签署 释放三重信号

2020-09-16 09:5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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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部新闻办公室消息,9月14日,商务部部长钟山与德国驻华大使葛策、欧盟驻华大使郁白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欧洲联盟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

  该协定包括十四条和七个附录,主要规定了地理标志保护规则和地理标志互认清单等内容,具有保护数量多、保护种类丰富、保护待遇高等亮点。协定纳入双方共550个地理标志(各275个),涉及酒类、茶叶、农产品、食品等,比如说中国的绍兴酒、六安瓜片、安溪铁观音、贺兰山东麓葡萄酒,欧洲的香槟、巴伐利亚啤酒、帕尔玛火腿、马吉那山脉橄榄油等。值得注意的是,代表中国传统文化的宣纸、蜀锦等中国特色地理标志也被首次纳入协定。

  该协定谈判于2011年启动,共历时8年。2019年底,中欧双方宣布结束谈判。根据协定,我国相关地理标志产品有权使用欧盟的官方标志。同时,协定为双方地理标志提供高水平的保护,可为欧盟优质特色产品进入中国市场消除后顾之忧,有利于消费者获得更多优质欧洲特色产品,满足更美好生活的需要。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欧洲研究所所长崔洪建分析认为,协定一经签署后很快将进入具体实施阶段,有助于满足中欧双方对高品质产品的需求,为双方民众带来实实在在的福祉。从更深层次看,协定的签署向世界释放出三重信号。

  协定的签署是推动中欧经贸关系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这很直观地反映了即便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欧经贸方面的合作也在持续推进,而非陷入停滞阶段。协定对于双方有关产品进入对方市场、提升知名度等方面将提供有力保障,使之更有利于获得对方消费者的认可。此外,地理标志还被证明对生产者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即获得更高、更稳定的出口收入。根据欧盟委员会此前发布的一项研究,具有受保护名称的产品售价平均是未认证同类产品的2倍,即受保护产品享有更高的销售溢价。比如说,葡萄酒溢价率为2.85,烈酒溢价率为2.52,农产品和食品的溢价率为1.5。

  协定的签署表明中欧在知识产权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地理标志,又称原产地标志,是表明产品产地来源的重要标志,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其特定质量、信誉等主要由当地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协定将有助于保护中欧双方产品的知识产权,特别是对涉及地理和人文价值等方面形成有力保护。与此同时,这充分彰显了中国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以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坚定决心。

  协定的签署还将推动整个世界范围内对地理标志的认可和重视。崔洪建表示,美欧此前在自贸谈判中就在地理标志问题谈判上遇到了很大障碍。而在中欧地理标志协定谈判过程中,美国也施加了干扰和影响。但最终中欧双方就此达成一致,表明中欧合作有不受第三方扰动的定力。基于双方在该协定谈判中积累的诸多经验,将为中欧在接下来合作推进 WTO 改革、双边投资协定谈判等方面提供有益借鉴和信心。

(文章来源:江苏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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